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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2-037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2-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3,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2.45%;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11,137,500股,占总股本的7.58%。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8月10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125号文《关于核准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11元。其中网下配股数量为74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2,96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中承诺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王军民、李玖、翁俊、刘新宇、冯琪、余波、钱永飞和宗小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同时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王军民、李玖、翁俊和冯琪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十。 2. 截止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2年8月10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33,000,000股,占总股本的22.45%。 3.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人数为8人。 4. 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1. 因王军民先生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李玖先生先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翁俊先生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冯琪女士现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因此,2012年8月10日其本次解除限售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分别为3,300,000股、2,750,000股、825,000股和412,500股。 2. 王军民先生已将持有的本公司13,200,0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98%)质押,并于2012年4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一年。 四、股份变动结构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舜天船舶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舜天船舶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舜天船舶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舜天船舶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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