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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2-40 债券代码:112003 债券简称:08泰达债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08泰达债"2012年付息公告 2012-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2008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8月10日,凡在2012年8月1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2年8月10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8月12日发行的2008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08 泰达债"、"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003)至2012年8月12日将期满四年。根据本公司"08泰达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2008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 债券简称:08泰达债 3. 债券代码:112003 4.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亿元 5. 债券期限:5年 6. 债券利率:票面利率7.10% ,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7.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 票面金额:人民币100元 9. 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 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8月12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11. 付息日:每年的8月12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本债券信用等级: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级,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级。 13. 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08年9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4. 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2008 年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08 泰达债"的票面利率为7.1%,每手"08 泰达债"(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1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6.8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3.9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2012年8月10日 2.除息日:2012年8月13日 3.付息日:2012年8月13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2012年8月1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08 泰达债"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 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 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 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256号泰达大厦20层 邮编:300042 联系人:谢剑琳、王菲 咨询电话:022-23201272 传真:022-23201277 八、相关机构 1. 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北路81号 联系人:王宏斌、张帆、刘斌 联系电话:010-59355787、59355792 传真:010-66553378 2. 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 1093号中信大厦 18楼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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