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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08 证券简称:ST宝利来 公告编号:2012042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否决或变更提案,亦无临时增加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8月6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时; (2)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2 年8月 6 日 9:30—11:30 和 13:00—15:00; (3)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时间:2012 年8月3日15:00 至 2012 年8月6日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内环路5号锦兴小区管理楼二楼公司本部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周瑞堂董事长。 6、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2012 年 7月 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以公告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2 年 8 月 1 日在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后的次日再次公告会议通知,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有2人,代表股份数量18,293,41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84%,全部为已流通股份; 其中:(1)以现场投票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2人,代表股份数量18,293,414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4.8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为23人,代表股份数量3,012,86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13%。 2、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不包括原限售股份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有23人,代表股份数量3,012,86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1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出席了会议,聘请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及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议案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所有4个议案,都以特别决议表决,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大会对各事项逐一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宝利来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21,306,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反对2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宝利来分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21,306,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反对2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3. 审议通过公司注册地址更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1,306,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反对2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宝利来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同意21,306,2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反对2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会议提案相关资料详见2012年7月2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萌、康晓阳。 3、法律意见结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七日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ST宝利来 公告编号:2012040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8月6日(星期一)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内环路5号本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周瑞堂董事长提议并主持,董事会现任成员共6人,出席会议人数为5人。独立董事陈建华因在外地公务活动委托邱创斌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行使表决权,陈建华已于会议前审阅并签署了相关文件,认可本次会议的相关决议。全体监事、财务总监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20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各董事。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经与会董事逐项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表决通过《2012年半年度业绩报告》;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二、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表决通过《2012年半年度分配预案》;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由于截止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每股净资产刚达到所发行股票面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因此本次董事会议未提出分红送股或转增股本预案。 三、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二0一二年半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董事会同时发表对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如下:建立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是董事会的责任。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通过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完整。 四、全体与会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聘请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事宜》 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自2012年度开始需进行内控审计,公司拟聘请担任公司年度财务审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同时担任本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内控及财务审计费用合计24万元。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巨潮网)及《证券时报》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七日
股票代码:000008 股票简称:ST宝利来 公告编号:2012041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于2012年8月6日(星期一)上午在深圳市南山区内环路5号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7月20日发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由杨建监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共3人,全体监事成员出席会议。 经与会监事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核通过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本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未发现参与201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二0一二年半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此项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宝利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二年八月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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