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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2-013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2012-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于上市后6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2012年7月5日,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议案》。2012年8月6日,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则由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代办服务,公司向其支付代办费。 备查文件: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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