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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2-074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 “公司”)董事会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于2012年8月27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投票权。 为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积极妥善解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会议的投票表决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委托 投票权,并为此目的而制作并签署本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本投票委托征集函”)。本函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 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且本次征集行为完全基于征集人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全体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 欺诈行为。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法定中文名称: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CHENGDU UNIONFRIEND NETWOK CO.,LTD 股票简称:S*ST聚友 股票代码:000693 法定代表人:夏清海 董事会秘书:吴锋 联系电话:(028) 86758751、86758331 传真:(028)86758331 电子信箱:wufeng@ufg.com.cn 注册地址:成都海峡两岸科技开发园科技创新中心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上升街72号8楼 邮政编码:610015 经营范围:开发、设计、生产、安装经营各类网络及设备(不含国家限制项目);批发、零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计算机、办公机械(不含彩色复印机)、建筑材料、批发零售纺织原辅材料、纺织器材、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日用百货、日用杂品、家用电器、技术开发、机械加工、花木种植经营,研究、开发、设计视讯服务系统,生产经营视频点播系统,从事相关技术咨询;用户驻地网业务(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4年8月26日);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气球广告除外);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二)征集事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会议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见本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四、征集人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赞成理由: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从制度上保证了同股同权、同股同价的实现,有利于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有利于现有流通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实现多赢,夯实了公司治理的基础,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将大力推进公司治理深化,对公司治理产生积极的深远影响。 1、促使不同股东的利益行为机制一致化 随着股权分置的解决,使得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定价机制统一,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基础一致,股票价格成为两者共同的价值判断标准。这使得相关的主体利益达成一致,从而使得各类参与主体形成合力,来推动企业发展。同时,公司股东也有直接的利益驱动去监督经营者的行为,能够充分利用表决权机制来控制和约束经营者的行为,从而形成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降低代理成本,提高治理效率,提升公司价值。 2、有利于建立有效的市场约束机制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股票价格的变化将对所有股东产生相同的财务影响,促使公司控股股东更加关注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规范化程度和运作透明度;同时资本市场将通过并购、金融创新、市场声誉等渠道对公司的控制权和管理层产生积极影响,约束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的行为,有效地建立起多层次的市场约束机制,使公司真正成为一个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公众公司。 3、有利于形成投资者保护机制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实施,股票市值最大化而不是净资产值最大化将成为经营者追求的目标,治理结构优化的利益机制得到建立。相应地,上市公司经营者和主要股东将更加关注公司的市场形象,更加密切与投资者的关系,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在公司治理中将得到充分的表达,形成投资者权益市场保护机制,使公司治理目标在更高层面上实现。 4、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从长期看,股权分置改革为公司搭建了一个制度完善、机制灵活、创新活跃的平台,有助于改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价值共同取向,有助于公司为未来发展进行系列的机制创新和制度安排,有助于公司借助资本市场获得持续的发展动力,使公司从证券市场的规范和发展中得益。 五、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2年8月20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2年8月23日至2012年8月24日9:00—17:00、2012年8月27日9:00—14: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征集对象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提交征集对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委托投票的股东为法人股股东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请在所有文件上逐页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股东账号卡复印件(股东在所有文件上逐页签字)。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上升街72号8楼 单位: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电话:(028)86758331、886758751 传真:(028)86758331 联系人:吴锋 刘斌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审核并确认。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提交征集人并由征集人行使投票权。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规定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2) 股东已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3)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 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行使。 2、其他 (1) 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3)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4)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六、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及理由 征集人认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方案的内容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中小股东亲临本次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委托投票征集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炎黄物流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载有经公司董事会盖章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八、签署 公司董事会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投票委托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投票委托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本表复印有效)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本次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2年8月27日在四川成都召开的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姓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有股数:_________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ST聚友 公告编号:2012-076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合并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股东的书面委托,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12年8月27日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2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2012年8月24日的9:30-11:30,13:00-15:00; 2012年8月27日的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 8月22日15:00-2012年8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20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十一号成都聚友商务会所(后子门体育中心内)。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七)会议提示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将于2012年8月21日和2012年8月23日发布2次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公告。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九)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由于公司股票自2007年5月23日起暂停上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期间将一直停牌,直至公司恢复上市申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2、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在2012年8月16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如果本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披露沟通方案。如不能获得批准,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股东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详见与本通知同时公告的《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摘要。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内容,公司已于2012年8月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作了详细披露,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一)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会议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二)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六部分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即《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同日公告的《成都聚友网络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三)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犯;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会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会议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查询和沟通渠道 联系电话:028-86758751、86758331 传真:028-86758331 电子信箱:wufeng@ufg.com.cn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五、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23日-2012年8月24日,上午9:30到17:00,2012年8月27日,上午9:30到14:00。 3、登记地点(信函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上升街72号8楼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610015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六、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2012年8月24日的9:30-11:30、13:00-15:00;2012年8月27日的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会议投票代码:360693;投票简称为:聚友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⑥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股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S*ST聚友”A股股票的投资者,对议案投同意票的其申报如下:
②如某股东对方案投弃权票,申报顺序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2年8月27日15:00。 七、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 公司董事会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即《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一)征集对象:截止2012年8月20日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2012年8月23日-2012年8月24日9:00-17:00、2012年8月27日9:00-14: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请详见公司于本日公告的《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上升街72号8楼 单 位: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15 联系电话:(028)86758751、86758331 传 真:(028)86758331 联系人:吴锋 刘斌 九、备查文件 公司七届四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 年八月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形使表决权: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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