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2-14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7月31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全部参与了表决。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利润分配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深圳证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4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继续通过多种渠道听取广大投资者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意见和诉求,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5)61389198、83352206 传真:(0755)61389001 电子邮箱:hwafainvestor@126.com.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层612室 邮编:518031 2.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的分红决策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深圳证监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43号)的精神及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现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进行修改完善,议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15)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的独立意见。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8日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2-15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24日上午9时30分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楼本公司会议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8月1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部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议案 1.《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201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12年8月8日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帐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61389198、83352206 传真:(0755)6138900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发北路411栋华发大厦东座六层612室 邮编:518031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单位/本人 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表决指示: 1、《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 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