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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2049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2-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审计意见提示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负责人卢柏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俊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庆敏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报告期末公司前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由于公司原核算对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取得的利息收入记入“其他业务收入”,支付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款现金流量项目记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回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款本金及利息,现金流量项目记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有小部分贷款的利息支出现金流量记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派息手续费及送转股份登记费现金流量记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11年年度审计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应调整为:对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取得的利息收入记入“投资收益”,支付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款现金流量项目记入“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回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款本金及利息,现金流量项目分别记入“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贷款的利息支出现金流量项目记入“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派息手续费及送转股份登记费现金流量记入“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会计差错更正后,2011年半年度本公司的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0.09元调整为-0.12元,不影响公司营业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因该项会计差错更正对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属于不重要的会计差错。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3、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二)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五、董事会报告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幅度较大的原因说明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没有发生较大变化。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三)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利润构成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下转D50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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