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长城开发 公告编码:2012-03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新增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7月20日发布《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028),于2012年8月3日发布《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2-030)。 2.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7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2年8月6日~2012年8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6日下午15:00~2012年8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7006号开发科技大厦二楼五号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 召 集 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 主 持 人:董事长谭文鋕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70,549,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41%,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70,333,4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3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4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6,2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164%。 2.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以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特别决议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章程修订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770,549,6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三)普通决议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表决结果:本议案同意770,549,6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利国、邓薇 3. 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王利国、邓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提示性公告; 2.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