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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2-22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正案》(草案)刊登于2012年8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2-23)全文刊登于2012年8月8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2-23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8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23日(星期四)上午9:30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公司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2年8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8月21日、2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8月22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或信函)登记地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邮编:226500,传真号码:0513-87513080)。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请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任正勇 李婵婵 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0513-87513080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7日 附: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请股东将表决议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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