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编号:2012-023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2-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144,242,048 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40,462,363 股; 2.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 年8月13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股本状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35,613,392 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47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00 万股,并于2009 年8 月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181,613,392 股。 公司于2010 年5 月26 日实施了200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181,613,392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每10 股转增2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7,936,070股。 公司于2011年2011 年4 月14 日实施了201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17,936,070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每10 股转增2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1,523,284股。 二、股东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正、李芳英、袁建新、王祥伟及其关联方顾冰、赵树荣、郑帼芳、丁文华等8人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超过上述36个月的期限后,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向本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经核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2 年8 月13 日; 2.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144,242,04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15 %;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40,462,36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47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十四人; 4.各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四、其他事项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其不存在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8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