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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股票代码:002052 编号:2012-07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7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会议室召开,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袁明先生主持,会期一天。会议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9,662,7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32.1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9,428,4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32.05%。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4,2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0.068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林青松律师、孙昊天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议案一:《关于公司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个亿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109,662,721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其中现场投票109,428,479股,网络投票234,242股;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 议案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9,654,42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其中现场投票股109,428,479,网络投票225,942股;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弃权8,3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8,300股。 议案三:《关于增补潘玉龙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9,654,42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其中现场投票股109,428,479,网络投票225,942股;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弃权8,3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8,300股。 议案四:《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9,654,42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其中现场投票股109,428,479,网络投票225,942股;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弃权8,3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8,300股。 议案五:《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9,654,42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其中现场投票股109,428,479,网络投票225,942股;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弃权8,3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8,300股。 议案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9,654,42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其中现场投票股109,428,479,网络投票225,942股;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弃权8,3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8,300股。 议案七:《关于投资成立湖北同洲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109,654,421股赞成,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其中现场投票股109,428,479,网络投票225,942股;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弃权8,3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8,300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律师见证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林青松律师、孙昊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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