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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2-17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8月8日,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总经理蔡建新女士的《辞职报告》。因年龄原因,蔡建新女士向董事会请求辞去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2012年8月8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衷心感谢蔡建新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9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光华控股 公告编号:2012-18号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2002)珠中法执恢字第208-2号《限期履行通知书》,珠海中院限令公司在收到《限期履行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将欠款人民币2100万元汇入珠海中院执行账户,逾期仍不履行的,珠海中院将依法处置公司持有的已冻结的航空动力(证券代码:600893)股票1,494,860股,所得款项用于案件执行。 2010年,珠海中院依据(2001)珠法经初字第125号《民事判决书》及申请执行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信达广州办事处")的申请,恢复执行信达广州办事处申请执行公司及珠海白山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赵连志借款合同纠纷案,详见公司于2010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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