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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ST丹化 公告编号:2012-22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2012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现场出席3人,董事张宗真、陈爱钦进行了通讯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将原《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现金或者股票方式。 修改为: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一)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审议通过了《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制度》,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议案1为特别议案,需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 *ST丹化 公告编号:2012-23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2012年8月27日(星期一)上午9:00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六)会议出席对象: 1、 截止2012年8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七)会议召开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人事局14楼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制度》 (二)、披露情况:已经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也可亲自到公司办理登记。 股东登记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2年8月24日 8:30-12:00 13:30-17:00 (三) 登记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人事局14楼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人事局14楼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任航、余承义 联系电话:0415-6164666 传 真:0415-6164666 五、备查文件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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