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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000030、200030 股票简称:*ST盛润A、 *ST盛润B 公告编号: 2012-044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8月9日下午13:30-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8日--2012年8月9日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泰然酒店(原泰然宾馆)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建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42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1,235,8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人,代表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39,806,43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2人,代表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39,758,931股,出席现场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47,500股。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40人,代表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1,429,42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其中参与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39人,代表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618,726股,参与网络投票的B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810,695股。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审议了列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的全部议案,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部分股东通过网络参与表决。议案现场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工作方案》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131,6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5%,反对104,225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回报计划》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122,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3%,反对104,225股;弃权8,8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3.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论证报告》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122,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3%,反对104,225股;弃权8,8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 关于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1,122,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99.73%,反对104,225股;弃权8,8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孔雨泉律师、黄亮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2、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盛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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