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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08-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特别提示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新股发行定价相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公告新增了回拨机制启动情况、网下配售股份无锁定期、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 重要提示 1、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亮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13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7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申报结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公司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发行数量为1,300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为9.8039%,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6867203083%,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为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的14.28倍。按2012年8月7日公布的《深圳市长亮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有关回拨的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2年8月8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20%的股票26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9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 4、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行网下配售。本次摇号采用按申购单位(130万股)配号的方法,按配售对象的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量进行配号,每一申购单位获配一个编号,最终摇出3个号码,每个号码可获配130万股股票。 5、本公告披露了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并披露了本次发行定价的相关信息,包括:回拨机制启动情况、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及对应的估值水平、发行人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指标、研究报告估值区间、以及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等统计数据,包括主承销商推荐的询价对象的报价情况。 6、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2年8月8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对此出具了专项法律意见书。 7、根据2012年8月7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的要求,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名单,对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情况做出如下统计: 经核查确认,在初步询价时提交有效申报的14个股票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132,600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6,630万股。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为9.8039%,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0.6867203083%,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为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的14.28倍。按2012年8月7日公布的《发行公告》中有关回拨的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12年8月8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20%的股票260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9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91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 三、网下配号及摇号中签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配号总数为51个,起始号码为01,截止号码为5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2年8月9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区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根据《发行公告》,本次网下发行共计摇出3个号码,中签号码为: 中签130万股号码:13,30,47。 四、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90万股,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最终比例为5.882353%,认购倍数为17.00倍,最终向配售对象配售股数为390万股。 根据网下摇号中签结果,配售对象的最终获配数量如下:
注: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摇号配售方法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五、网下发行的报价情况 截至2012年8月3日下午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共收到并确认由32家询价对象统一申报的48个股票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申报信息,具体报价情况如下:
六、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主承销商研究员出具的《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相对估值和绝对估值方法,研究员认为发行人合理估值区间为18.80-22.60元/股。初步询价截止日(2012年8月3日)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以2011年每股收益为计算基准)为32倍。 七、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配售对象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八、持股锁定期限 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邮 编:518026 联系电话:0755-83734796,0755-25310057 联 系 人:袁新熠、樊耀星、刘晓晨 发行人: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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