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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2-35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2-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四个交易日达到涨幅限制,公司认为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特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停牌核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关注、核查情况 (一)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无重大变化。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368万元--1100万元(详见2012年7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业绩的实际完成情况以本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二)本公司拟同意子公司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增资方案暨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并于2012年8月7日刊登了《关于同意子公司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增资方案暨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关联交易公告》。该公告载明: 1、本次交易尚须本公司股东大会、证券期货监管部门及其他有权机构的批准。如未获前述批准,本次交易将不能实施。 2、高投资管及拓新投资认缴倍特期货本次新增出资的有关条件、资格须由证券期货监管部门最终认定。 3、倍特期货本次新增出资额为1166万元,增资完成后其注册资本由3500万元变更为4666万元(4666万元的注册资本低于期货行业注册资本的平均数)。 上述待批或待认定事项能否获得批准或认定尚具有不确定性。 (三)本公司拟出售子公司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股权,并于2012年8月3日、2012年8月7日刊登了《关于拟出让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出让子公司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并对风险因素进行了披露。相关公告载明: 1、由于本公司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区支行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诉,本公司所持倍特药业股权部分被法院依法查封。对于该被查封股权的转让尚需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协议。 2、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及其他有权机构的同意或批准。如未获前述同意或批准,将不得实施。 目前,出售倍特药业股权事项能否获股东大会及其他有权机构的同意或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司虽积极与申请执行人沟通,但能否解除股权转让限制尚具不确定性。出售倍特药业股权对优化本公司业务结构有积极影响,对本公司利润的影响约0.2万元,对本公司全年业绩的影响较小。 (四)有关本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拟发生变动且未获有关机构批准,及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未来三个月内不再筹划股权变动、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等重大事项之事宜,本公司已于2012年7月11日在指定媒体刊登相关公告。 (五)本公司关注到"新三板"扩容的信息。目前判断,该信息与本公司没有直接关系。 (六)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七)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八)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风险提示 (一)倍特期货增资及出售倍特药业股权尚须履行相关程序,能否获得相关机构的同意或批准或认定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三、本公司股票于2012年8月13日复牌。 特此公告。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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