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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荣华实业 公告编号:2012-007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12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表共三人,代表112,416,734股,占公司总股本665,600,000股的16.8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之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股份数为112,416,7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聘请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赞成股份数为112,416,7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份数0股;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兰州分所律师进行了全过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关于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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