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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471 股票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59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于2012年7月28日发出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7月2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 三、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8月13日上午9:00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飞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十一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 名,代表股份总数 157,916,4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2% 。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57,916,475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备查文件: 1、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60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召集并于2012年8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2年8月13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61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新材料")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借款期限壹年,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中超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1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高淳县东坝镇工业园区芜太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陈友福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新材料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电线电缆制造、销售;高分子材料、五金电器、输变电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南京中超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筹建的全资子公司(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1年1月18日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中超新材料(经审计)资产总额34,604,578.24元,净资产30,451,232.51元,净利润451,232.51元。 截止2012年6月30日,中超新材料(未经审计)资产总额53,286,572.85元,净资产29,002,794.34元,净利润-1,448,438.17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南京中超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3,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壹年,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中超新材料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中超新材料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同时这也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为5,400万元,实际担保数为1,600万元。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8,400万元,占2011 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56%。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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