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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536 股票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3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备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方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及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13日(星期一)下午2: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1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12日15∶00至2012年8月13日15∶00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远生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6日(星期一)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 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8 人,代表公司股份595,619,6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5.03 %。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582,067,4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3.0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13,552,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3%。 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95,619,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 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595,619,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受让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其中关联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同意69,813,60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工业房地产的议案》,其中关联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同意539,759,5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吴江成 方维忠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大成(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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