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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3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2年8月11日(星期六)11:30 2、 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 召集人: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吴子文先生。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人,共计代表股份141,7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212,000,000股的66.87%。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1,76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1,76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93 证券简称:日上集团 公告编号:2012-044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取得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厦门新长诚钢构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长诚”)与厦门日上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金属”)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具体信息如下: 一、新长诚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情况如下:
二、日上金属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情况如下:
以上专利证书的取得,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有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车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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