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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2-031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一届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一届二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8月12日上午10: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于2012年8月1日以直接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卢础其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全体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逐一审议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名单,并逐一表决通过。本议案将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任期已届满(2009年8月18日-2012年8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适合公司的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提名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叶远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声明: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候选名单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非独立董事卢础其先生、卢楚隆先生、卢楚鹏先生及叶远璋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会的议案》。全体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逐一审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名单,并逐一表决通过。本议案将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成员的任期已届满(2009年8月18日-2012年8月17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适合公司的独立董事人选,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提名齐振彪先生、杨大行先生、黄洪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1修订)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进行公示,《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表》详细信息将公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独立董事杨大行先生、齐振彪先生、黄洪燕先生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3、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章程》中第一章第十一条内容作出修改,修改前后对比表如下:
本议案将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以上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2012年8月31日上午10: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3日 附件一: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卢础其先生,公司董事长,194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至1987年期间,在顺德锁厂任技术工人;1987年至1993年期间先后创办桂洲城西电器厂、桂洲热水器厂,并任厂长;1993年至1999年期间担任顺德市万和企业集团公司董事长;1999年至今担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卢础其先生还担任广东鸿特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卢础其先生是公司发起人股东之一,卢础其与董事卢楚隆、卢楚鹏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卢础其、卢楚隆、卢楚鹏为三兄弟;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宇阳先生为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系;卢础其持有公司股份33,075,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卢楚隆先生,公司副董事长,195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EMBA课程高级研修班、管理哲学与企业战略高研班结业,2005年获中国管理科学院“经济管理荣誉博士”称号。1988年至1993年期间先后任职于桂洲城西电器厂、桂洲热水器厂;1993年至1999年期间历任顺德市万和企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1999年至今历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2009年8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卢楚隆先生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佛山市顺德区委员会常务委员,2009年获肇庆市“荣誉市民”称号。卢楚隆先生还担任参股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德和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广东鸿特精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东硕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万和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卢楚隆先生是公司发起人股东之一,卢楚隆与董事卢础其、卢楚鹏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卢础其、卢楚隆、卢楚鹏为三兄弟;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宇阳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系;卢楚隆持有公司股份18,375,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叶远璋先生,公司董事、总裁兼财务管理中心总监、财务负责人,1964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英国温布尔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1980年参加工作,1980年至1988年期间,在桂洲羽绒厂工作;1988年至1993年期间,先后任职于桂洲城西电器厂、桂洲热水器厂;1993年至2003年先后在顺德市万和企业集团公司、万和集团担任副总裁、常务副总裁等职务;2003年12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执行总裁、总裁职务,现任公司总裁。叶远璋先生目前为顺德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中国共产党佛山市顺德区第十二届代表大会党代表。叶远璋先生还担任子公司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子公司佛山市高明万和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 叶远璋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1,025,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卢楚鹏先生,公司董事兼副总裁,1958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结业。1975年至1976年期间,在顺德容奇塑料厂工作;1976年至1979年期间,在顺德桂洲五金综合厂工作;1980年至1987年期间,在顺德桂洲第一风扇厂工作,任技术员;1988年至1993年期间,先后任职于顺德桂洲城西电器厂、顺德桂洲热水器厂;1993年至1999年期间,历任顺德市万和企业集团公司技术总监、副总裁;1999年至2003年期间担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国际产品营销总监、副总裁等职务, 2003年至2007年期间担任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6年至今历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副总裁。卢楚鹏先生还担任万和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 卢楚鹏先生是公司发起人股东之一,卢楚鹏与董事卢础其、卢楚隆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卢础其、卢楚隆、卢楚鹏为三兄弟;与公司董事会秘书卢宇阳先生为叔侄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系;卢楚鹏持有公司股份11,025,0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附件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大行先生,独立董事,194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1968年参加工作,1968年1月至1974年2月期间,在黑龙江鹤岗矿务局电机车车辆厂担任技术员;1974年2月至1994年11月期间,先后在广东轻工机械厂、广东轻工机械集团公司工作,担任技术员、工程师、科长、副厂长、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职务;1994年11月至2000年6月,在广东省轻纺工业厅任职副厅长、党组成员;2000年6月至2004年8月期间,在广东省轻工集团公司任职董事长、党委书记;2004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在广东省广业资产管理公司任职顾问。杨大行先生还担任广东省轻工业协会会长、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大行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齐振彪先生,独立董事,1957年元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管理工程博士,副教授。中共党员。1981年6月至1997年5月期间,在江汉石油学院任教,先后担任校团委书记、学生处长、系党总支书记等职务;1997年6月至1999年9月期间,在广东万家乐集团公司工作,历任人力资源部经理、高级培训主任、企业副总经理等职务;1999年10月至今,历任顺德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社区学院院长、清华大学远程教育顺德站站长等职务,现任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顺德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齐振彪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黄洪燕先生,独立董事,197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内部注册审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会计师。暨南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国际金融专业本科毕业。1993年参加工作,1993年7月至1998年8月期间,在顺德市会计师事务所任注册会计师;1998年8月至2000年4月期间,在顺德市智信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副所长;2000年5月至2002年8月期间,在顺德亿龙电器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02年10月至2007年2月期间,为佛山市广德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7年2月至今,在佛山市远思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黄洪燕先生还担任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佳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黄洪燕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2-03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一届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于2012年8月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惠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赞成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全体第一届监事会成员逐一审议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名单,并逐一表决通过。本议案将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成员的任期已届满(2009年8月18日-2012年8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经征询公司股东意见,广泛搜寻适合公司的监事会候选人,并对其资格进行审查后,提名黄惠光先生、黄少燕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上述监事会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当选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不超过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向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声明: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就任前,原监事黄惠光先生、黄少燕女士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8月13日 附: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惠光先生,本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1963 年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法律专业专科毕业。1987 年至1999 年先后在桂洲城西电器厂、桂洲热水器厂、顺德市万和企业集团公司工作,历任车间主任、售后部主任,1999 年至2003 年在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律部主任,2003 年至今在本公司担任法律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惠光先生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黄少燕女士, 本公司现任监事,197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师范大学会计学专业专科毕业。1989年至1994年期间,在桂洲城西电器厂、桂洲热水器厂先后担任生产主管、质量主管。1995年至2005年先后担任广东万和电器有限公司生产部主办、财务部仓库主管、品保部部长,2005年至2009年担任本公司采购部部长,2009年至今担任万和配件厂长等职务。 黄少燕女士最近五年没有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受查处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不适合担任监事的其他情形。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2-03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2543)第一届董事二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8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会议时间: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上午10:00分 4、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于2012年8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6、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十三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1.1关于选举卢础其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卢楚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叶远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卢楚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会的议案》,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2.1关于选举杨大行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齐振彪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黄洪燕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 3.1关于选举黄惠光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黄少燕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2年8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757—23814788。信函请寄以下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建业中路13号证券事务部 2、会议联系电话:0757-28382828 3、会议联系传真:0757-23814788 4、会议联系电子邮箱:vw@vanward.com 5、联系人:卢宇阳、吴敏英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大会不派发礼品及补贴。 五、备查文件 1、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一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 2012年8月13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或者填写票数):
因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实行累积投票制,特别说明如下: 1、 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2、 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选举监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3、 如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出明确指示,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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