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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2-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和问询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股东、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有效地防止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发生,公司对外担保的风险也得到较好的控制,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王万华、徐志科、陈顺林、曹斌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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