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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2-012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3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广元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董事会认为《报告》及摘要如实反映了公司2012年上半年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上述《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2年6月30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 828,122,771.71 元,公司拟以2012年6月30日的总股本346,67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共计转增173,335,000股。以上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346,670,000股增至520,005,00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母公司资本公积余额为654,787,771.71元。 转增实施完成后,将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的有关公司股本总额的相关条款。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未发生违反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上述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四川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协助和督促公司开展治理专项活动,并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予以公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满足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在两年的注册有效期限内,分期发行,每次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利率以发行时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并拟用剩余部分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 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决定并办理与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的事宜。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进一步优化产品和市场结构,树立民用电缆市场高端品牌,公司将充分利用在乐山地区乃至四川省内的品牌影响力设立乐山分公司,为当地提供优质的电线电缆产品,逐步占领乐山乃至四川省内高端环保民用电线电缆产品市场。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骆亚君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骆亚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李山先生、曹晓珑先生、冯建先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所聘任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骆亚君先生,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高中学历,曾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华北营销片区销售副总监、销售总监,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华北营销片区兼石油化工营销片区销售总监。持有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份1,250,00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2012年8月29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2 年 8 月 29 日上午10:00时 (三)会议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2、《关于分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3、《关于选举黄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列席对象: (一)、截至于2012 年 8 月 23 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明星电缆(603333)”所有股东; (二)、上述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相关人员。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三)、出席会议股东请于2012 年 8 月 24 日、25 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到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 邮政编码:614001 联系电话:(0833)-2595155 传真:(0833)-2595155 联系人:徐坤 阴彩宾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附:1.授权委托书(格式) 2. 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注:委托人应在同意栏或反对栏或弃权栏中划√) 如果股东本人对有关议案的表决未作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决议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附件2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2-013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逢树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2012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2012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 上述《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该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确保募集资金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未发生违反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上述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黄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鉴于唐治英女士因个人原因请辞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推荐,拟提名黄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次会议决议第三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谨向唐治英女士在担任监事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附:黄杰先生简历 黄杰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四川明星电缆有限公司技术部副部长、安徽明星电缆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技术部部长,现任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持有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份40,000股。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2-014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和《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2年上半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2]400号文件核准,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0,603.1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4,410.31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192.789万元。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2年5月2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国浩验字[2012]302A3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12年6月30日,累计共使用募集资金62,068.13万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37,00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157.00万元(含存款利息及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置换出的股票发行费用1,224,703.85元),实际使用率为31.77 %。详见下表: 单位:元 ■ 注:截止2012年5月2日股票发行费用9,861,870.00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置换出来。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于2010年10月30日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照上述办法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存放,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及公司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9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分别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元 ■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收益,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将总额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的方式存放, 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及备案情况 单位: 万元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2年6月18日召开二〇一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3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新能源及光电复合海洋工程用特种电缆项目工程建设部分已完成近50%,目前正抓紧按项目计划实施,工程进展顺利,预计2013年3月建成投产。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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