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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2-028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8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3日以电话通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程序及所作决议有效。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张桂平先生提名,公司决定聘请王文光先生为公司执行副总裁,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 王文光,男,出生于1966年10月,毕业于武汉大学土木工程系,曾任广州侨鑫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广州东讯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总监,广州美林基业集团建筑总公司副总经理,富力地产集团广州天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富力地产集团上海公司总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三、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张桂平先生提名,公司决定聘请刘登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为止。同时聘请邱洪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刘登华,男,出生于1974 年9 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本科学历,拥有律师资格证书、董秘资格证书,曾任荣丰控股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总裁助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邱洪涛,男,出生于1974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计算机专业,大专学历,2002年10月-2009年12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现任公司证券部经理。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充分保护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2年7月17日发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1号——投资者关系管理及其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0718 证券简称:苏宁环球 公告编号:2012-030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桂平先生 3、出席及列席人员:截止2012年8月9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公司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见证律师。 4、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股东出席情况: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13日在南京市广州路 188 号苏宁环球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1,299,842,9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618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150,134,7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48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
(2)、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注:未投票默认弃权163,941股 (2)、表决结果: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 三、网络投票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昌华、杨晓娥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8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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