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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美菱电器、皖美菱B 公告编号:2012-030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 2012-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有关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2年6月26日召开的 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6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不存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情形。 二、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6,449,338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36,449,338股增至763,739,205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为准。 扣税后派发金额: 1、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持有公司A股的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实行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10 股派现金人民币0.45元;对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持有公司B股的非居民企业股东、境内个人股东,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或个人所得税,扣税后每10股实际发放的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45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对B股外籍个人股东未代扣所得税。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12年6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中间价(1港元=人民币0.8142元)折合港币兑付,并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8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8月21日。 2、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8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8月21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8月23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2012年8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 2、截止2012年8月23日(最后交易日2012年8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B 股股东。 五、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法 1、A股本次转增股份于2012年8月21日直接计入股东A股证券帐户。 B股本次转增股份于2012年8月23日直接计入股东B股证券帐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 ,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8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现金红利于2012年8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若B股股东在2012年8月23日办理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说明:(1)上述表格中,合肥美菱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菱集团”)持有的本公司限售股股份为其收到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代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代为垫付的股改对价。2008年8月,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将美菱集团持有的本公司8.31%的国有股权,计3,435.9384万股,无偿划转给合肥兴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控股”)持有,股改方案中原美菱集团代其他非流通股东垫付股改对价所形成的权益也一并划转给兴泰控股。因此,美菱集团收到的代其他非流通股东垫付的股改对价及所形成的权益也将尽快划转给兴泰控股。(2)上表股东中除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兴泰控股持有的部分股份为流通股股份外,其它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限售股股份。 六、本次A股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起始交易日为2012年08月21日;B股转增的可流通股份的起始交易日为2012年08月24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763,739,205股摊薄计算,2011年度每股收益为0.1396元。 九、其他事项说明 1、A股股东中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B股股东中的非居民企业若需要提供完税证明的,请于2012年9月10日前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税务局要求的相关材料以便我公司向税务局申请。 2、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12年9月10日前与公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本公司可协助其与本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返还所扣税款。 十、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 3、咨询联系人:樊旭文、朱文杰 4、咨询电话:0551-2219021 5、传真电话:0551-2219021 十一、备查文件 1、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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