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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1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 年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8月13日在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李振国、董事钟宝申、董事刘学文、董事李春安、董事邵东亚、董事胡中祥、独立董事王咏梅、独立董事黄克孟参加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张苗因出国无法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振国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3亿元,分别用于偿还民生银行短期流动资金借款2.3亿元,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7000万元,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2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8月13日,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五次临时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用于偿还民生银行短期流动资金借款2.3亿元,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7000万元,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并监督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按期归还。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3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基股份”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346号”《关于核准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00元,募集资金总额157,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189.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1,310.50万元,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0064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全部存储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二、前次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无前次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预计公司2012年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并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拟用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中有关内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隆基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公司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属于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51,310.50万元的50%;已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同意隆基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将做好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资金使用、归还的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4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 年8月29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 2012 年8月2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方式,网络投票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根据公司于 2012 年 8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现将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日期: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2 年 8月29日(星期三) 下午 14:00

A 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 年 8 月 2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3、召开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4、会议方式:

(1)A 股股东可通过:

①本人亲身出席现场投票;

②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他人出席投票;

③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 股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网络投票的操作方式请见本通知附件一。

(3)关于股东投票方式选择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 2012 年 8 月 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三、股东大会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 2012 年 8 月 23日(星期四)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前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股东大会出席回复和股东出席登记方法

1、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亲身或其委任代表)应于 2012 年 8 月23日(星期四)或该日之前,将出席会议的回执以专人递送、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股东回执见附件三)。

2、出席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②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异地股东(西安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 24 小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2 年 8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12:30-14:00

(3)登记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

五、融资融券试点券商参与股东大会的投票方式的说明

融资融券试点券商(简称券商)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融资融券业务会员投票系统(简称会员投票系统),按照所征集的融资融券投资者投票意见,参加股东大会投票,并可根据投资者对同一议案的不同意见进行分拆投票。

通过会员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券商,应当及时告知本公司其通过会员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相关事宜,投票时间为 2012年8月29日 9:30—15:00,网址为wwww.sseinfo.com。

有关融资融券的详细事宜,请相关人员按照上交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交字﹝2010﹞24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710100

联系电话:029-81566863

传真:029-84157265

2、年度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日期:2012 年 8 月29 日

总提案数:1项议案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票股东
788012隆基投票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如需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投票,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001股2股3股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2 年8月 23日 A 股收市后,持有隆基股份的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同意票 ,应申报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012买入1.001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012买入1.002股

3、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88012买入1.00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对于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发生异常,则本次会议进程按当日通知。

附件二、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12 年8月29日在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8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视频会议室召开的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委托人在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本公司于 2012 年 8月 14日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

2、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弃权”或“反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除非委托人在本授权书另有指示,否则除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之决议案外,委托人的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交股东大会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3、A 股股东最迟需于大会指定举行时间 24 小时前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或其他授权文件送达至本公司,地址为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 388号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710100,方为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议案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名称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股东代码
联系人电话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签章)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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