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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2 证券简称:汉王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3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14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5号楼汉王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5,262,1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056%。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迎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和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股东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5,262,1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审议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5,262,1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审议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125,262,16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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