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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2-018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8月13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隆泰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冀鲁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鼎泰新材:2012年半年度报告》、《鼎泰新材: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2年中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51,962.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486,244.45元,减去发放的2011年现金股利35,023,851.00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614,355.72 元。 公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取发放现金股利的方式,拟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7,830,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9,457,695.00元,剩余14,156,660.72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等部分内容作修订并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集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鼎泰新材:关于召集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2-019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8月13日上午九时在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隆泰稀土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卫星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鼎泰新材:2012年半年度报告》、《鼎泰新材: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2年中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51,962.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4,486,244.45元,减去发放的2011年现金股利35,023,851.00元,截至2012年6月30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614,355.72 元。 公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采取发放现金股利的方式,拟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7,830,7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19,457,695.00元,剩余14,156,660.72元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条款等部分内容作修订并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2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 2012-021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集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1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2年8月31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31日上午九点 2、会议召开地点: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银黄西路1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27日(周一)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12年8月27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人。 四、 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8月28日、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公司证券部。 五、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5-6615924 传真号码:0555-2916511 联 系 人:杨涛 通讯地址:马鞍山市当涂经济开发区银黄西路1号 邮政编码:243100 2、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股东、股东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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