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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传签)会议决议公告 2012-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6月26日至6月29日以传签方式召开。应当参与传签的董事15人,实际参与传签的董事15人,会议符合法定程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龙头寺支行和小企业信贷中心联合购置营业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购置渝北区东湖南路333号--"中渝爱都会"国际广场1号楼门面作为龙头寺支行和小企业信贷中心共同的营业办公场所。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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