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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12-038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14日上午 2.会议召开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工业区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石聚彬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2人,代表股份数量94,245,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3.85%。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7名)、第一届监事会监事(5名)、全部高级管理人员、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9名)、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出席了本次会议,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2名)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别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石聚彬先生、李守宇先生、石聚领先生、万君初先生、张艳菊女士、刘汉超先生六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1)石聚彬先生,获得表决票94,24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李守宇先生,获得表决票94,24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石聚领先生,获得表决票94,24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万君初先生,获得表决票94,24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张艳菊女士,获得表决票94,24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刘汉超先生,获得表决票94,24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刘孟军先生、谷秀娟女士、朱舫女士三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1)刘孟军先生,获得表决票94,24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谷秀娟女士,获得表决票94,24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朱舫女士,获得表决票94,24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张五须先生、何超先生、孔强先生三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表决结果为: 1、张五须先生,获得表决票94,24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何超先生,获得表决票94,24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孔强先生,获得表决票94,24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245,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当以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2/3)以上通过。本议案获得了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张树才、胡中阳两位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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