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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56 证券简称:宝钛股份 编号:2012-015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28日以公告形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2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年8月14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宝钛宾馆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23190.64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90%。会议由董事长邹武装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票23190.646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 (二)、《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票23180.346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 %;反对票103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邹凡坤律师、孙红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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