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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2-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子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向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彦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简介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主要会计数据 ■ 主要财务指标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如有追溯调整,请填写调整说明) 不适用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 三、董事会报告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塑料软包装用复合聚氨酯胶粘剂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8.56%,成本增长了3.69%,导致毛利率增长了3.44%;油墨粘接料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6.75%,毛利率增长了6.54%;反光材料复合用胶粘剂营业收入增长了185.64%,实现了较大的涨幅,但毛利率有所下降;高铁用聚氨酯胶粘剂较上年同期出现了下滑,收入同比减少79.94%。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整体增长了9.60%,毛利率增加了3.08%。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幅度较大的原因说明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产品本年度的销售仍以内销为主,其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1.58%,其余8.42%主要销往东南亚、南美等地区。国内主要销售市场仍集中在华东、华北及华南地区。 主营业务构成情况的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为聚氨酯胶粘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可分为塑料软包装用复合聚氨酯胶粘剂、油墨粘结料、反光材料复合用胶粘剂及高铁用聚氨酯胶粘剂等四大类。塑料软包装用复合聚氨酯胶粘剂主要应用于食品、日化、医疗等行业,作为公司的传统产品,其仍然是公司产品结构中最重要的部分;油墨粘结料产品主要应用于印刷行业;反光材料复合用胶粘剂主要应用于交通安全领域;高铁用聚氨酯胶粘剂产品主要应用于高铁轨道路基建设,近期随着高铁项目建设及招投标工作的逐步恢复,高铁用聚氨酯胶粘剂开始实现销售。 (三)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利润构成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六)无形资产(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影响因素及重大不利变化的应对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 (1)、商标情况 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共拥有13项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的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 (2)、专利情况 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共申请发明专利110项,其中33项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取得证书,16项国家发明专利已获授权通知,61项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已获受理。上述专利均为我公司自主研发。 已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 ■ 已获授权通知的国家发明专利 ■ 已获受理的国家发明专利 ■ (3)、专有技术使用权 ■ (4)、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土地分布明细如下: ■ (七)因设备或技术升级换代、核心技术人员辞职、特许经营权丧失等导致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受到严重影响的具体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重大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十)报告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12年4月9日,公司召开的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案》,决定以截止201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6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32,0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该方案已于5月10日实施完毕。 该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相关政策的规定。 (十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三)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二)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1、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收购资产情况说明 2、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出售资产情况说明 3、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报告期内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公司报告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五)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六)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五、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二)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报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二)财务报表 是否需要合并报表: √ 是 □ 否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 法定代表人:王子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向前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彦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 元 ■ (下转D95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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