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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791 股票简称:西北化工 公告编码:2012-030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16日上午9:00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康海军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7424870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28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投票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742487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该议案以特别议案获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修订后的《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刊登于2012年8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甘肃国英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袁淑琴 张秀青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新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国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12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特此公告 西北永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8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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