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2-025 债券代码:126006 债券简称:07深高债 债券代码:122085 债券简称:11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日期为2012年8月3日的会议通知,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8月17日(星期五)上午在深圳举行。会议应到董事12人,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2人,其中,董事杨海、吴亚德、李景奇、赵俊荣、胡伟、谢日康、赵志锠以及独立董事王海涛、张立民、区胜勤、林钜昌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张杨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杨海代为出席并表决。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海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各项决议均为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及摘要。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续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吴亚德为本公司总裁,续聘吴倩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周庆明、李健、革非、廖湘文为本公司副总裁,续聘龚涛涛为本公司财务总监,续聘吴羡为本公司总工程师;以上人员任期均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通过。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续聘事宜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函。以上获续聘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请参阅本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龚欣、肖蔚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5年8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7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龚欣先生,1978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龚先生曾任深圳市赛格达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4年7月加入本公司,在董事会秘书处任职董事会秘书助理,2005年4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肖蔚女士,1974年出生,江西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肖女士曾任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7年6月加入本公司,在董事会秘书处任职证券事务高级经理,2010年10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2-026 债券代码:126006 债券简称:07深高债 债券代码:122085 债券简称:11深高速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未经审计营运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告本集团2012年7月的营运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简要说明: 1、随着部分市政道路以及道路间互通立交改建或建设工程的陆续完工,以及深圳地铁二期项目的开通营运,深圳地区的交通运输网络不断完善,加上深圳市陆续取消了部分地方道路的收费,使本地区路网内的车流分布及组成发生了一定变化,从而对本集团在深圳地区经营和投资项目的营运表现产生正面或负面的影响。其中,路网格局的变化促进了盐排高速的营运表现,而梅观高速、水官高速和水官延长段以及南光高速则受到一定的负面影响。 2、广东省自2012年6月1日起对省内所有高速公路项目实施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方案”), 有关统一方案的详细情况及影响,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2年5月31日的公告。根据广东省相关部门的进一步通知,自2012年8月3日起,国有企业投资的(含部分国有企业控股的)高速公路项目因实施统一方案而提高收费额的路段恢复按原收费额收取通行费(“后续安排”)。以本集团经营的主要高速公路车流量的历史数据为基础进行估算,且不考虑方案实施后可能对路网内车流量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预计后续安排的实施可能导致本集团按年度计的路费收入减少约2~3%。 配合统一方案的实施,路段车流量数据的统计方式也进行了完善和优化。受主线路段增设数据拆分点的影响,机荷东段车流量数据的统计方式与统一方案实施前相比发生变化,导致同比变动幅度较大。上述统计方式的调整仅限于车流量数据,对路费收入的拆分不产生影响。 3、由于梅观高速南段(清湖-梅林)去年同期实施路面修缮及交通改善工程,车道分阶段封闭并采取车辆限行措施,因此梅观高速去年同期数据相对较低。 4、根据江苏省政府2012年7月发出的通知,南京三桥的收费期限已由原批准的30年重新核定为25年。 5、2012年7月,国务院批复了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实施方案(“节假日方案”)。节假日方案中规定的免费通行车辆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客车,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劳动节、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的连休日。以本集团经营的主要高速公路车流量的历史数据为基础进行估算,且不考虑方案实施后可能对路网内车流量产生的正面或负面影响,预计节假日方案的实施可能导致本集团按年度计的路费收入减少约3~4%。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sz-expressway.com的“收费路桥”和“营运数据”栏目,分别查阅各收费公路的基本情况及历史营运数据。 谨慎性陈述 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营运数据乃根据本集团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且未经审计。由于完成车流量及路费收入的数据拆分、确认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该等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此外,上述对未来路费收入可能产生的影响乃根据历史资料进行的初步估算,与相关方案实施后的实际影响可能存在差异。因此该等数据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务须小心谨慎,避免不恰当地依赖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7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