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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2-033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2年8月6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12年8月16日在公司技术中心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到会董事13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益源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半年报全文及摘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同时刊载于证券时报。 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的条款请见本公告附注,修改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的条款请见本公告附注,修改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公司总工程师由王兴昌先生变更为孙志中先生,详情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总工程师公告》 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附注: 《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第五条原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董事除应符合《公司法》的相关任职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三年以上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的业务管理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外); 2、过去一年内担任过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职务。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现修改为: 第五条 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修改条款如下: 第四十五条原为: 第四十五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发行证券;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现修改为: 第四十五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三)公司章程的修改;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发行证券; (七)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方案;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2-034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8月6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通知方式发出了通知。会议于2012年8月16日在公司技术中心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到会的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张雪娟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葛葆华女士为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葛葆华女士简历见本公告附注。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附注:葛葆华女士简历 葛葆华:女,196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主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历任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账会计、计划财务部主任等职。 葛葆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东源电器 公告编号:2012-035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总工程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原总工程师王兴昌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期申请辞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其辞职请求,并对王兴昌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对公司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王兴昌先生辞去总工程师职务后仍担任公司技术顾问。经公司总经理邱卫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决定聘任孙志中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孙志忠先生简历如下: 孙志忠:男,196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九三学社社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技师职称。历任江苏东源质检员、质检科副科长、科长,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主任、科技研发部主任,现任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科研总监兼科技研发部主任。 孙志忠先生曾于1994年获得江苏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996年获得江苏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999年获得江苏省科技进步奖;2000年获得江苏省南通市科技进步奖;2002年获得江苏省南通市科技进步奖;2009年获得江苏省科技进步三等级,南通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并被评为南通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2010年获得南通市科技进步二等奖,通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011年获得南通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孙志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东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8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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