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12-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因业务经营需要,承接控股股东下属企业相关施工建设工程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除此之外,未发现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986.25万元,均为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且严格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杜绝违规事件的发生。 独立董事:庄宗明、薛祖云、魏建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