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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2-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伍跃时、总裁彭光剑、会计机构负责人邹振宇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释义 ■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信息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 ■ 情况说明 (1)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39.31%、48.52%、37.02%,主要原因系主营业务的增长和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的增加。 (2)股本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0%,主要是本期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并于2012年6月12日实施了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主要财务指标 ■ 情况说明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4.29%,主要均系本期股本总额增加所致。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 (1)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本公司于2012年5月18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同意以本公司总股本277,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红利1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均含税)。 (2)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本公司于2012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并于2012年6月12日实施了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股份变动引起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这两个财务指标较变动前降低33%。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无。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前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前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 详细情况见本报告第七部分“重要事项”第(十一)项“发行公司债的说明”。 2、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变动及所导致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58,982户。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2012年4月17日,新大新股份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35,960,000股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2012年4月19日,新大新股份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11,460,000股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详细情况见本公司于2012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已完成吸收合并且股权质押的提示性公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是否有新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不适用 ■ 情况说明 1)本公司原控股股东新大新威迈持有本公司47,800,00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17.24%。新大新威迈除持有本公司股份外,未进行其他经营活动。为了减少管理层级,进一步理顺股权关系,规范公司管理和运作,2011年2月15日,新大新股份与新大新威迈签署了《吸收合并协议》,且经新大新股份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决定对其全资子公司新大新威迈进行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新大新股份合法承继新大新威迈持有的本公司47,800,003股股份,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附后)。本次变动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动,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伍跃时先生(简历附后)。详细情况见本公司于2012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书》。 2)湖南新大新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黄兴中路168号新大新大厦九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陆仟贰佰捌拾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伍跃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30000000028783 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二○○七年一月一十九日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有色金属、黑色金属、矿产品、电解铜、锌锭、铁矿、沥青、石油化工产品、纸浆、化肥、钢材的销售;先进农业科技开发;食品加工业、乳品加工业、农业、服务业、房地产业的投资;城市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服务设施的综合开发;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及国内商品贸易(以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本企业有效许可证书经营)。 3)伍跃时先生简历 伍跃时:男,195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EMBA,曾在湖南省邵阳市劳动局、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省劳动厅工作,1993年任海南星海工贸技术发展公司总经理,1996年至2007年任长沙新大新集团有限公司(原长沙新大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至2002年任湖南亚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裁,2007年至2011年任新大新威迈董事长,2004年至今任隆平高科董事长,2007年至今任新大新股份董事长,澳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兼任民建湖南省委副主委、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湖南省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主席、湖南省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副会长等。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4)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任职情况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五)公司员工情况 ■ 六、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水稻和玉米核心产业,突出做强,兼顾做大种业的战略,重点抓以下三项工作: 一是公司系统内部各主体进一步融合,资源效率进一步提升; 二是坚持发展种子业务,逐步剥离与种业契合度不高的产业; 三是通过成立隆平高科种业科学院逐步整合内部科研资源,科研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并持续加大生物技术研究的力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3,291.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64%;实现营业利润13,693.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9.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06.6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8.5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63.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02%。报告期内,公司核心业务杂交水稻种子实现营业收入45,008.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8%,实现杂交水稻种子主营业务利润19,631.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77%。杂交水稻种子产业良好的业绩继续成为公司报告期内的亮点。主要原因:一是隆平种业主导产品继续放量,其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二是经过两年示范推广,亚华种子的深两优5814得到了终端种植户的认同,在报告期内销量出现较快增长,其利润出现显著提升。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较曾公开披露过的本报告期盈利预测或经营计划是否低20%以上或高20%以上: □ 是□否 √不适用 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1)隆平种业 隆平种业注册资本为1亿元,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培育、繁殖、销售农作物种子;研究、开发新型农药、化肥并提供农业高新技术开发、成果转让及农业技术咨询服务;加工、销售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54,278.14万元,净资产为34,742.9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6,769.83万元,营业利润1,149.51万元,净利润为11,802.48万元。 (2)安徽隆平 安徽隆平注册资本为1亿元,公司持有其65.6%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农作物种子的经营,农用激素的销售,农产品加工与服务等。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34,056.21万元,净资产为16,566.62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7,768.15万元,营业利润2,324.8万元,净利润为2,257.58万元。 (3)四川隆平 四川隆平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蔬菜种子、主要农作物种子、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农药等。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3,645.98万元,净资产为10,225.3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842.63万元,营业利润-54.15万元,净利润为-1.77万元。 (4)亚华种子 亚华种子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为农作物种子的研究、开发、选育和批发、零售,植物激素的经销。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4,993.75万元,净资产为9,767.1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2,212.15万元,营业利润5,024.22万元,净利润为5,020.56万元。 (5)隆平红安 隆平红安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3.69%的股权,其许可经营项目为各类农作物种子,一般经营项目为农膜、农业机械、皮棉的销售、农副产品(除专控)的收购、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54,893.1 万元,净资产为21,322.1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5,196.19万元,营业利润-61.61万元,净利润为-72.21万元。 (6)湘研种业 湘研种业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以蔬菜为主的高科技农作物种子的选育、繁殖、生产、加工、推广和销售。截至报告期末,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3,121.97万元,净资产为1,342.97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7.19万元,营业利润-495.79万元,净利润为-495.79万元。 (7)隆平棉油 隆平棉油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包括高科技农作物种子、种苗的繁育、推广和销售(凭本企业许可证),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轻纺制品、包装材料、农副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让、农业技术咨询服务,(以上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门规定的,需报批)。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8,611.13万元,净资产为1,251.4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654.68万元,营业利润-727.23万元,净利润为-841.26万元。 (8)甘肃隆平 甘肃隆平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经营范围为: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销售。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总资产为10,119.42万元,净资产为2,642.19万元,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423.42万元,营业利润-185.55万元,净利润为-185.55万元。 1、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1)本期玉米种子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25.87%和181.38%,主要系安徽隆平玉米种子销售量的增长及单位收购成本增加所致; 2)本期大米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51.09%和43.55%,主要系隆平米业销售量和销售价格的下降所致; 3)本期农化产品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81.31%和76.24%,主要系隆康农资销售量的增长所致; 4)本期棉花、油菜种子及其他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220.77%和149.18%,主要系隆平棉油本业务年度退货所致。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幅度较大的原因说明 1)本期玉米种子销售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12.36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单位收购成本增加所致; 2)本期大米销售毛利率比上年同期下降14.64个百分点,主要系本期隆平米业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 华北地区收入比上年增长2,895.62%,主要系本期玉米事业部在华北的销售所致; 2) 来自国外的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88.55%,主要系新疆红安出口业务增加所致。 (3)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利润构成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6)占净利润10%以上参股公司业务性质、主要产品或服务和净利润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 一是现代科研管理体系升级难度加大,科研投入尤其是生物技术的投入还显不足,基因、生物技术也面临着国际竞争对手巨大的挑战。 二是虽然国际种业市场空间巨大,但公司国际化人才队伍相对缺乏,同时,在国际化的过程中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严重的挑战。 三是农业生产受异常气候和自然灾害影响较大。 2、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期货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对证券投资和期货投资的账户管理、止损控制、定期汇报等事项进行了规范。 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 单位:元 ■ 3、持有外币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2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大幅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 □ 确数 √ 区间数 ■ (五)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陈述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讨论结果 □ 适用 √ 不适用 (八)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根据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每10股送现金红利1元。本公司实施该利润分配方案后,本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本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为71.3%,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独立董事尽职尽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2年7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137]号)要求,对公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程序进行了修改。本公司于2012年8月16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章程修订案。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分别于2012年8月1日和2012年8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2011年度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其他披露事项 无。 (十二)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本表仅适用于发行公司可转换债券的上市公司填写) □ 适用 √ 不适用 七、重要事项 (一)公司治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已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法定程序,并与股东保持了有效的沟通,确保所有股东平等、充分地行使权利。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并能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组织的培训,并能勤勉履行职责,对公司经营情况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并独立发表意见。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并对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绩效考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2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薪酬管理办法,确立了公司薪酬体系和薪酬分配方案等相关事项。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7、关于内部控制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2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根据该内部控制方案,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工作组和内部控制工作办公室。公司总部、各主要子公司对照各自业务流程全面梳理经营管理各环节中的内部控制风险,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内部控制工作办公室。内部控制工作办公室对各主体风险进行汇总后形成了内部控制风险清单,并下发所有需要自查的主体,要求所有主体对照风险清单自查风险点和内控缺失情况。本公司将按照该内部控制方案在2012年下半年继续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自查并提出整改方案。 (二)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2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2年5月18日召开了2011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同意向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现金红利1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于2012年6月12日实施了上述现金分红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转增后本公司总股本由277,200,000股增至415,800,000股。 详细情况见本公司分别于2012年4月20日、2012年5月19日和2012年6月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五)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3、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4、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的说明 (六)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收购资产情况说明 2、出售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出售资产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12年6月26日与信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将持有的银隆农业全部股份转让给信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总价格拟定为13,114.10万元。详细情况见本公司于2012年6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银隆农业进行审计后,召开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详细情况见本公司于2012年7月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于2012年7月20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份转让事项。详细情况见本公司于2012年7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资产置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企业合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收到信达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银隆农业全额股份转让款。详细情况见本公司于2012年7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七)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报告期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八)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九)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3、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2011年,本公司与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就科研合作事宜签订了《全面合作协议书》,合作期限为15年,公司每年向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支付1,000万元科企全面合作资金。协议期内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不得再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类似的合作协议。除了已经正式对外转让或授权的品种组合,概不将其种质资源如亲本及品种(组合)或其它技术成果与任何第三方开展合作。 详细情况见本公司于2011年11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十)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为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0%以上(含10%)的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担保情况 (下转D5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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