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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2-035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17日上午10:00在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董事长刘庆峰先生因公出差,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苏俊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5,152,6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按照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经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5,152,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5,152,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大林律师、王小东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2-036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个别成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8月16日收到刘庆峰、王仁华等13名自然人股东(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成员)提交的《关于一致行动人个别成员变动的声明》,据此声明,自2012年8月16日起,孙金城不再作为一致行动人成员,其余刘庆峰、王仁华、陈涛、吴相会、江涛、黄海兵、王智国、郭武、严峻、胡郁、张焕杰、吴晓如、徐玉林等13人依然作为一致行动人,仍共同拥有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系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成员原为以刘庆峰为代表的14名自然人股东,该14人一致行动共同控制本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2012年8月12日,原一致行动人成员孙金城(已于2012年4月25日离职)提交了《关于不再作为一致行动人成员的申请》,因其年事已高,已无精力参与科大讯飞工作等个人方面原因,故请求退出一致行动人。2012年8月16日,原一致行动人其余13位成员召开会议,一致同意了孙金城的请求。同日,该13位成员重新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除前述孙金城退出外,截至本次公告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其余成员未发生变化。 鉴于上述内容,刘庆峰、王仁华、陈涛、吴相会、江涛、黄海兵、王智国、郭武、严峻、胡郁、张焕杰、吴晓如、徐玉林等13人就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个别成员变动情况通过本公司予以披露,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人个别成员变动前,即2012年8月15日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成员持股情况如下表:
实际控制人个别成员变动后,即2012年8月16日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成员持股情况如下表:
特此公告。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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