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12-033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土地补偿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2-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2012年6月26日,沈阳市铁西区工业改造指挥部(以下简称"铁改办")就收回本公司土地事宜与本公司重新签定协议(详见2012年6月28日,《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签订土地补偿协议的公告》2012-029)。2012年8月17日,铁改办与公司就补偿方式中涉及资产补偿相关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一、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补偿资产范围 1、资产名称:海兴花园 2、地址: 沈阳市铁西区南七西路三号 3、资产概况:地上一层7,296.21平方米,地下一层6,726.09平方米,合计14,022.3平方米。(具体范围附图) 第二条 补偿金额 上述资产已聘请大连大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该房产评估值为10,514.38万元,双方均认定该评估结果,冲抵补偿土地余款8,947.73万元后余额1566.65万元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现金,付款期限为办理完毕房屋、土地产权证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 第三条 权属确认 协议签订后,标的资产归乙方所有,甲方除可对该项资产进行后续工程收尾验收外无权再行处置。 第四条 相关事项 (1)甲方确保该项资产不存在任何担保、抵押等权属纠纷。 (2)协议签订后,该资产的后续验收事项及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保证在2012年9月30日前交付该房产并提供房屋入住通知单及消防、环保竣工规划验收审查记录等手续。 (3)甲方负责于2013年12月31日之前协助乙方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其中地上一层为房产证、地下一层为使用权)等权属证明。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进行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