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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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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2-036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8月16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8月1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的议案》

本次股东回报规划专项论证在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资金需求等情况,建立了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股东回报规划和机制,健全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保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满足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于2012年9月3日下午14:30在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3楼总办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条款修订前内容修订后内容
第十八条公司的发起人及社会公众的持股情况如下:

公司系由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发起人为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深圳公司)、五龙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奥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可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康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司整体变更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250,000,000股,由发起人全部认购,发起人均以净资产折股方式出资。
第四十四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八)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证券投资(不含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

4、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10%,且拟持有3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5、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进行的投资。


第一百一十六条董事会对证券投资(不含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为: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的投资。

证券投资指公司购买股票(含参与其他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购买无担保的债券投资、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品种的委托理财产品的视为证券投资。

董事会对风险投资(不含证券投资)的决策权限为:连续12个月内的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投资。

公司进行本章程第四十四条第(十九)款规定的证券投资时,不论金额大小,均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取得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的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实现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积极的现金分红方式。
第一百六十二条(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为满足长期发展的要求,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第一百六十四条原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积极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本章程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公司原则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该年度的现金分红方案。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在实现资金相对充裕及各期业绩较为平滑的情况下,公司可考虑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第一百六十五条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六十六条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七条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应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的预案,就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回报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第一百六十八条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如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或者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章程的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一百六十九条(一)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实际利益;

(二)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如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序号根据修改情况进行调整。原章程共十二章二百零六条,修订后章程共十二章二百一十二条。

    

    

证券代码:002419 证券简称:天虹商场 公告编号:2012-037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12年9月3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2年9月3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2年9月2日—9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2日15:00—9月3日15:00。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2年8月28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保荐代表人。

8、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2年8月30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8月1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2年8月29日至9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9月3日(上午9:00—12:00)。

2、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应由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代表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委托出席者须持委托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3楼

(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9。

2.投票简称:天虹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9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天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
议案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2年9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股东身份认证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4位数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3)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0大于1的整数

(4)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一路1016号地铁大厦23楼 证券事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0755-82769038

联系传真:0755-82769166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万颖 黄晓丽

2、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一: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9月3日召开的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议案序号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赞成反对弃权
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2年8月2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天虹商场(002419)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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