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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2-042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2年8月7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2年8月1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九人,实际到会董事九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及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控股子 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250万元人民币对合肥华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食品")进行增资。增资后,华力食品的注册资本变更为4,000万元人民币,增资方式为:由华力食品各股东使用现金按所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增资前后,公司持股比例均为75%。 此次增资主要是为了满足华力食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需要,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营运能力。此次增资不影响公司目前财务状况、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力食品将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形式的融资。为确保资金需求,公司为华力食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担保。此次担保有利于华力食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风险可控。 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3)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2-043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华力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力食品")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6日 注册地点:合肥市经济开发区莲花路2159号 法定代表人:童华清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烘烤类制品的生产、销售;膨化类食品生产、销售;农副产品(除粮棉)的收购、加工与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与公司关系:华力食品为公司之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指标:截至2011年12月31日,华力食品资产总额39,356,078.69元,负债总额15,570,516.73元,净资产23,785,561.96元;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4,829,078.35元,净利润3,056,780.17元。 三、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因华力食品将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形式的融资。 为确保资金需求,公司为华力食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担保。因公司尚未与相关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具体协议内容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该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担保有利于华力食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力食品就该笔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总额为6,000万元的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华力食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担保,有利于华力食品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无逾期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其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未超过5000万,因此,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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