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2-033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以专人和邮件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12年8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与会董事7人,董事贡晗因出差委托董事常盛代理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吴仲时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陈健代理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阮伟祥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2-035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通过对截至2012年6 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审核,认为公司在资金流出的内部控制流程和决策机制方面已建立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已得到有效运行。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将提交下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修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2-034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12年8月2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2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2-035号)。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2-035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09年9月14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50万张,每张面值为10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2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5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750万元。截止201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已累计使用116,637.1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112.9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于2005年10月22日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7年11月30日经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其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公司已于2009年9月25日与保荐人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三方约定的主要条款如下: 1、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2、保荐人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保荐人每半年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3、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保荐人。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公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人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可以主动或在保荐人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 注1: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122,750万元加上三个银行账户存款利息及委托贷款利息6,086.71万元,共计128,836.71万元。按《募集说明书》规定,通过委托贷款方式贷给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募集资金84,090万元(含委贷利息4,090万元),通过委托贷款方式贷给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募集资金37,900万元(含委贷利息150万元)。另,公司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 注2: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中尚余1,351.55万元(包含该银行账户产生的利息88.65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募投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均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