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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4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会议议案须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8月18日(星期六)上午10:00开始。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唐炳泉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15号)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6、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12年7月31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人,代表股份65,715,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73.50%。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715,62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毛伟、曹积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参加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5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方式发出,于2012年8月18日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唐炳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机构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报告》总结回顾了公司2012年上半年度工作,对公司下半年在市场开拓、新品开发、高效低耗、强化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划。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2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8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财务部核算,公司2012年1-6月实现净利润18,666,398.51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866,639.85元后,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799,758.6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6,534,607.56元,截止2012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3,334,366.22元。 为了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2012年中期以公司2012年6月30日的总股本 89,403,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 26,820,900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2年9月7日(星期五)在无锡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6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6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于2012年8月18日在无锡双象大酒店八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诸国平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95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公告编号:2012-028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定于2012年9月7日(星期五)在无锡双象大酒店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9月7日(星期五)下午14点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9月6日~2012年9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6日15:00至2012年9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8月31日(星期五),凡2012年8月3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等。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双象大酒店七楼会议室(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15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 9月 4日下午 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详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一)。 4、登记时间: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本公司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须多笔委托。该投票证券代码为“362395”,投票简称“双象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2395”;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双象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9月6日15:00至2012年9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A、申请服务密码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证券帐户”等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成功申请,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B、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参加其他深市公司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具体操作参见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证书服务”栏目。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1101/83991192。 C、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进行表决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号” 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88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4145 联 系 人:金 梅 联系电话:0510-88993888-8702 联系传真:0510-88997333 特此通知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一: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件二: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3、法人委托须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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