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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发展报告(2012)》总报告(摘要版)

2012-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图2-1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收入结构
图2-2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收入结构
表2-1 已设立的中资香港证券公司

  (上接A7版)

  对外开放方面,启动离岸人民币投资境内资本市场(RQFII)试点,研究修订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办法及配套规则。

  (二)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1年,中国证券业协会继续秉承“自律、服务、传导”的职能定位,顺利完成换届工作,扎实推进行业自律规则、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的制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应有作用。建立健全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在原有8个专业委员会基础上,增设创新发展战略、资产管理、国际合作、人力资源管理、证券纠纷调解、自律协调6个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如组织行业积极参与重大政策法规的制定修改、组织行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实施效果评估;发布《关于落实〈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有关要求的通知》,规范证券公司“直投+保荐”业务模式,防范利益冲突;修改完善《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办法》,完善自律监察工作制度等。强化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管理,如深化证券公司压力测试工作,制定并发布《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提高行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制定并下发《关于明确〈证券营业部信息技术指引〉第63条有关内容的通知》,明确“不提供现场交易服务的证券营业部”信息系统建设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提高行业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健全创新机制,充分发挥专业评价在促进行业创新中的作用。如启动转常规后融资融券业务方案专业评价工作,修订并发布《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和《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改进从业人员自律管理,如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并发布《关于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等。加强场外市场制度建设,如制定《挂牌公司定期报告审查重点指引》、《挂牌公司临时报告审查重点指引》及配套的13个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提高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制定并发布《关于做好制作和报送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规范内核审核工作底稿内容与格式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挂牌备案制度等。

  第二章 2011年证券行业发展特点

  2011年我国证券行业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在服务实体经济、实现经营模式转变、提高合规与风险管理有效性等方面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加大中小企业服务力度,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

  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互依存关系。资本市场对于引导社会储蓄转化为长期投资、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发展繁荣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011年,我国证券行业加强对实体经济服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中介服务的力度,服务实体经济

  积极推进和完善证券公司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体系,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使之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社会就业、构建和谐社会、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力量和生力军。证券公司作为中小企业资本市场融资、并购等活动的中介和财务顾问,在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有助于鼓励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通过上市或并购做优、做强、做大。

  2011年,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的中小企业(包括深圳中小板和创业板企业)318家,占所有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IPO项目总数的73.27%。2011年全年发行上市的中小企业(包括深圳中小板和创业板企业)234家,占所有发行上市企业的86.35%;中小企业(包括深圳中小板和创业板企业)募集资金净额1563.87亿元,占全年所有发行上市企业融资金额的65.39%。2011年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1年发行的新股分布在19个不同的行业当中,其中融资规模排名前4位的行业分别为资本货物、材料、耐用消费品与服装、汽车与汽车零部件,融资规模分别超过800亿元、450亿元、200亿元和100亿元,占到了2011年证券市场IPO融资总额的60%以上。并购业务方面,案例数量占比排名前3位的行业分别为制造业18%、能源及矿业15%和IT业9%;交易金额排名第1位的能源及矿业占到了2011年全年并购交易总金额的24%。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作用十分明显。

  (二)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拓宽了国内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的开展,使企业特别是融资更为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便利地获取其发展所需资金、资本市场辅导和其他资源,不仅从量上,而且从质上解决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据统计,证券公司直投机构自开展直接投资业务以来,累计已为355个项目进行了规模达170亿元的投资,其中相当一部分被投企业为中小企业。对这些企业而言,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不仅使其获取了发展急需的资金、增加了直接融资比重,而且对于企业顺利对接资本市场、实现产业结构升级起到促进作用。

  2011年7月8日,中国证监会颁布《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将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纳入常规监管,允许证券公司直投公司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这不仅意味着更多证券公司有望开展直接投资业务,也意味着证券公司直投公司进行直接投资的资金来源将突破自有资金局限,拓展到向市场上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因此,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的常规化及持续推进,将凝聚更多证券公司的自有资金以及更大规模的社会资金,通过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支持企业发展。

  二、创新意识增强,初步构建以客户服务为中心的经营模式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该规划纲要对资本市场改革创新作出了明确部署。这对证券行业找准定位、实现创新发展提出了迫切要求。目前,证券行业内部管理、风险控制机制不断改善,行业总体保持了稳健经营,经受住了市场调整波动的考验。但与国际同业、国内金融同行相比,证券公司在资本规模、客户资源、盈利水平等方面仍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面对国外同业及国内银行、保险、信托业的日益激烈的竞争和渗透,国内证券公司的创新意识显著增强,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积极推出新产品、试办新业务,打破同质化的盈利模式。2011年,经纪业务逐步由通道创收向服务创收转型;投资银行业务由以项目为主导向以客户为主导转变;资产管理业务注重针对不同客户需求、提供多样化的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直投公司管理第三方资金开闸,直投业务模式向“自有资金+第三方资金”转变等。此外,2011年证券公司在客户分类分级方面加快了步伐。国内证券公司纷纷成立财富管理部或财富管理中心等机构,综合证券公司经纪、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多方面的专业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客户尤其是高端客户的综合服务能力。证券公司通过逐步拓展业务空间、提高服务质量来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初步构建了以合规经营和控制风险为前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

  三、业务范围扩大,融资融券、直接投资业务等成为新的利润增长点

  (一)证券公司业务范围扩大

  2011年,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有所扩大,主要包括:融资融券业务由试点转为常规业务,中国证券业协会和沪、深证券交易所相继出台了融资融券业务由试点转为常规业务的相关配套文件;证券自营业务可投资品种范围扩大,中国证监会公布《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采取制定《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的方式,规定了三类证券自营可投资品种;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申请涉及业务范围从过去的3项业务拓宽至6项业务等。

  (二)投资顾问业务跨入规范发展的新起点

  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明确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界定,解决了业内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内涵的困惑,回归专业顾问服务本源,使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业务跨入规范发展的新起点。

  据统计,2011年有25家证券公司对投资顾问部门进行了如新设或重组等的较大调整,从事投资顾问业务人员数量增长了50%。各个证券公司同时也在加强投资顾问业务辅助系统的投入。目前已投入使用的53家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业务系统中,有39家证券公司是于2011年底新完成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另外还有18家证券公司正在建设投资顾问业务系统。

  2011年,投资顾问业务盈利模式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无序摸索到初具雏形的过程。目前业内从属于证券公司的投资顾问业务较为普适性的盈利模式主要有如下三种:差别佣金收费模式、投资顾问服务费用模式和服务产品定额收费等。

  (三)融资融券业务为行业提供了新的收入来源

  2011年,证券行业融资融券总收入31.91亿元,占经纪业务总收入的6.52%,是证券行业总收入的2.34%。从月度数据来看,融资融券总收入从1月的1.28亿元增长至12月的3.90亿元,月均增长率为10.63%。其中收入的增长主要来自融资融券利费收入,从1月的0.96亿元增长至12月的3.09亿元,月均增长11.25%(见图2-1)。

  图2-1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收入结构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融券的收入来自利费收入和交易佣金两个方面。在全行业融资融券总收入中,利息收入24.38亿元,占融资融券总收入的76.40%;佣金收入6.20亿元,占19.43%;其他收入1.33亿元,占4.17%(见图2-2)。

  图2-2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收入结构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此外,较高的融资融券的交易费率和换手率对证券公司佣金收入和缓解费率下降的压力作用明显。融资融券的利率原则上按照同期6个月贷款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各家证券公司根据自己的情况略有调整。目前,大部分证券公司的融资和融券利率在9.1%左右,比同期贷款利率5.85%高出3.25个百分点。在加息周期和资金面偏紧的情况下,融资融券利率保持着溢价优势。根据中信证券的统计,信用账户交易者的月度换手率为200%左右,是普通投资者的7倍;信用账户交易的佣金费率在1.5%。左右,远远高于普通的账户费率。因此,随着融资融券业务常规化和信用账户的增多,证券公司整体佣金率水平下降的压力也将有所缓解。

  融资融券业务推出的同时,催生了新交易策略和产品的开发力度。融资融券交易策略方面,证券公司纷纷对市场中性策略、利用融资融券进行ETF套利、期现套利及期现反向套利等策略展开深入研究,并准备在标的证券范围扩大和转融通业务推出的背景下,更有效地应用这些研究成果。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以及其他买方业务一旦获准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可通过构造多样化的交易策略和对冲产品的销售扩大产品线和客户群,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将获得极大拓展。在信用产品研发方面,证券公司正在进行一系列产品创新的研发工作,例如按照不同固定期限、不同期限利率设计一系列信用产品;研发用信用交易工具为上市公司股东提供市值管理服务的定向理财产品;为特定客户设计一揽子转融券的反向期现套利产品,或提供定期转融资的正向套利产品;利用融资融券与权证、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设计无风险套利产品等。

  (四)直接投资业务成为证券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1年,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在证券公司净利润中占比为2.7%。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自2007年开始试点,2008~2011年各年度全部证券公司直投公司的净利润合计,同比增幅分别达到1527%、133%、109%和89%,而2011年全行业109家证券公司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9.23%。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为证券公司走出一条实现业务创新和盈利方式转变的新路径,提供了现实可能性。

  2011年7月8日,《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监管指引》发布,允许证券公司直投公司设立直投基金、筹集并管理客户资金进行股权投资,这不仅为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拓宽资金来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基础,而且将促使中国证券公司直接投资银行业逐步形成自有资金投资和第三方资产管理并行的业务格局,同时也为中国证券公司发展壮大带来了新的机遇。

  (五)国际业务步伐加快

  我国证券公司国际化经营进一步加快,近年来,中国证券公司通过设立境外机构,积极开展海外市场业务,拓展新的业务资源和空间,促使收入来源多样化,从而减少单一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给公司业绩带来的不利影响。

  2011年,中国证券公司的国际网络建设加快进行。中信证券成功登陆香港交易所,成为首家A+H两地上市的证券公司,迈出了中国证券公司通过IPO走出国门的第一步。与此同时,各家证券公司在2011年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多变的情况下积极扩展国际业务:超过10家证券公司通过新设、增资、收购、战略合作等方式在中国香港、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巴西、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进行业务拓展。目前已有约20家证券公司在中国香港设立子公司,开展投资银行、经纪、咨询、资产管理、直投等各项业务(见表2-1)。

  表2-1 已设立的中资香港证券公司

  注:母公司为粤海控股集团,是在原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南粤(集团)有限公司和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的投资控股公司。母公司为越秀集团,从事房地产建设等业务。

  资料来源:SFC,香港中资证券业协会,截至2012年5月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国际化发展从制度安排和业务方面逐渐完善和丰富,除QDII、QFII业务外,RQFII业务试点启动,满足了客户资产全球配置的需求;投资银行业务在全球市场较为冷淡的情况下继续发展,我国证券公司在香港债券承销业务有所突破;直投国际业务进入操作阶段。2011年,中信产业基金联合三一重工斥资3.6亿欧元收购德国工程机械企业普茨迈斯特的100%股权,该交易于2012年1月正式完成,跨出了中国证券公司直投业务国际发展的第一步。

  四、加强合规与风险管理有效性,为创新服务,管理科学化程度逐步加深

  2011年底证券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突出强调了“有效性”的工作重点,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和压力测试等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逐步深入,合规经营的要求和风险管理的实践正在成为企业内在经营管理不可分割的部分。证券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门积极参与和推动业务创新活动,通过开展合规审核、敏感性分析和压力测试等工作对创新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参与创新项目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方案的前期设计,对业务实施过程实施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确保业务创新在良好的内部控制框架下展开。证券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技术化、科学化程度也得到提高。信息管理系统在信息隔离、合规监测、净资本管理、风险计量和测算、风险指标监控等工作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加大。股指期货交易逐渐成为证券公司对冲市场风险的重要工具,风险价值等量化风险管理工具在市场风险的评估和计量等方面的应用也在深入。针对逐步显露的投资银行业务包销风险,证券公司重点从总体财务情况、自有资金余额、长期资金占用等方面密切关注流动性状况,对项目可行性进行敏感性分析,通过项目和资金的严格管理控制风险。操作风险管理方面,证券公司通过强化各业务线条和管理职能领域的内部控制机制,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业务操作系统化和标准化,控制人为失误;构建信息隔离墙制度体系,规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防止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建立技术防范体系,完善实时监控系统,对业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和风险预警;加强业务检查稽核力度,保证各项制度、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宣传推动合规文化,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规范员工执业行为。

  五、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力度

  2011年,行业内证券公司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工作,将其要求融入日常业务管理流程,在基金产品销售、投资建议提供、创业板市场证券交易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向投资者提供产品和服务,通过客户分类管理,广泛开展投资者教育活动。证券公司通过投资者园地建设、专题报告会、讲座、宣传咨询等方式向投资者普及证券基础知识,介绍各种证券投资产品和各项证券业务,宣传金融证券方面的政策法规及市场规则,揭示证券投资风险。证券公司还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企业文化和社会责任建设,积极妥善管理利益冲突,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为投资者参与公司管理提供畅通的沟通渠道,有力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各证券公司也根据相关自律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做好自律监管工作,对投资者进行合规教育和风险揭示,引导理性投资;对违反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账户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和市场的稳定。

  (作者单位:中国证券业协会、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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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记账式(九期)国债终止上市及兑付事项的通知
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九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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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