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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三普药业 编号:临2012-039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年8月19日(星期日)下午14:00; (二)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蒋锡培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名,代表股份758,528,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6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关于制定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758,528,29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58,528,29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三)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758,528,29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王建文先生、叶菲女士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三普药业 编号:临2012-040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8月20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本公司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2622号),通知内容为:"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该公司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2621号),通知内容为:"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本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总队的调查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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