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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乳业 公告编号:2012-036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2年8月20日上午9:30时,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66号公司多功能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黄嘉棣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149,552,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9.88%。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 (二)会议按照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经与会股东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同意149,552,4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魏小江、连莲 (三)结论性意见: 经验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会议资料; (三)经办律师签字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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