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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2-031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8月19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肖家河街115号成都欣瑞宾馆六楼。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月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1,732,8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7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1,732,8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1,732,8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3)《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1,732,8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霞、吴宇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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