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ST梅雁 公告编号:2012-015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2012-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本公司因 2006年、2007年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数,公司股票自 2008年4 月2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梅雁"。公司200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2,044,181.69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自2009年5月19日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梅雁"。 公司2012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140,442,169.5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81,765.82元;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828,817.30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包括水力发电、生产制造业及其他。201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55,629,693.81元,主营业务收入653,156,723.30元;201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13,518,816.79元,主营业务收入312,944,619.69元,目前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银行账号不存在被冻结的情形,董事会各项会议正常召开并形成决议,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常性占用资金且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涉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中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二、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13.2.1条之规定,对照公司已披露的2011年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均不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条件,也不触及该条款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13.3.1条之规定,本公司也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因此公司股票交易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不存在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本公司于2012年8月17日下午3:30分后正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处理的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于2012年8月21日停牌一天,2012年8月22日复牌,公司的股票简称由"ST梅雁"变更为"梅雁水电",股票代码"600868"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恢复为10%。 三、风险提示 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及2012年上半年未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但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仍为负值,公司正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努力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