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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2-04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2-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者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2、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上午11: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北新路桥公司17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召集人: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副董事长陈刚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名,其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13,480,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9.79%。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213,480,400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0股回避。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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