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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2-028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2-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2年8月7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8月23日(周四)14:00点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22日-2012年8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2日15:00 至2012年8月23日15:00 期间。 5.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8月17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体育公园路光明高尔夫球会2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的修订内容详见《公司章程修订案》,《公司章程修订案》及《公司章程》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 审议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审议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特别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上述第2项提案应以特别决议表决,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 登记时间:2012年8月20(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8月20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地点:公司二楼四号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303 2. 投票简称:美盈投票 3. 投票时间:2012年8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美盈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8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2年8 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 其他事项 1. 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琳、刘会丰 联系电话:0755-29751877 联系传真:0755-28234302 2.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2年8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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